台胞證申請短短幾年時間就能帶來巨大的變化。

數十年來,美國的稅務機構幾乎沒有對海外賬戶采取過法律行動。有些人無所顧慮地通過一批秘密賬戶在海外藏匿資產,同時許多旅居海外的美國公民只要在當地繳了稅,也就懶得再向山姆大叔申報納稅了。

這一切都在2009年發生了變化。在瑞士銀行(UBS AG)承認協助美國納稅人在海外藏匿資金后,當年美國官員針對未申報海外賬戶啟動了密集的打擊行動。瑞銀為此支付了7.8億美元罰金,并上交了4,000多名客戶的身份信息以逃脫刑事指控。

現在,像亨利‧克里斯坦森(Henry Christensen)這樣的國際稅務律師都告知擁有海外賬戶的客戶:“能夠隱匿資金的避稅天堂已成為歷史”。克里斯坦森為紐約McDermott, Will & Emery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他代理著許多富裕的跨國家庭。他說他和同行們都告訴客戶:“忘了保密性吧,透明化是長期趨勢。”

這次打擊行動帶來了重大變化。繼美國與瑞士在8月底簽署協議后,曾經無法看透的遮蓋瑞士眾銀行秘密的面紗變得支離破碎。該項協議將迫使數十家瑞士銀行繳納罰金并交出名單以彌補以往的過失。

在美國,自2009年以來,已有數以萬計的納稅人承認擁有未申報的賬戶并為此繳納了高額罰金。其中80多人已受到犯罪指控,一些人還鋃鐺入獄。就在前不久,“豆豆娃”玩具的生產商——Ty 公司的老板泰‧沃納(Ty Warner)繳納了5,360萬美元罰金,這是目前已披露出的史上最高的海外賬戶罰金。

然而,美國對海外賬戶的打擊行動影響最深遠的部分還在后面,即國會在 2010年通過的《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的一條規定。

該法案預定于明年7月生效,它要求海外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簡稱“IRS”)報告美國的賬戶持有人的信息。該群體包括美國公民以及在美國和海外居住的“綠卡”持有者。
這意味著新的申報規定可能會影響已赴墨西哥過退休生活的美國公民,德國出生、在美國工作的綠卡持有者,甚或是在香港出生、正在英國學習的綠卡持有者——只要這些人擁有并非在美國開辦的金融賬戶。

未遵守Fatca會帶來嚴重的后果。不合作的海外金融企業將不能進入美國市場,未向IRS申報的個人賬戶持有人的利息及股息可能會被自動代扣30%的稅。支付利息和股息的機構應借助由IRS維護的一個大型公共實體數據庫來核對收款人是否可免代扣稅。

被扣繳30%稅金的賬戶持有人會面臨一個艱難的選擇:要么放棄這筆錢,要么填報美國報稅單申請退稅,而后者實際上等于向IRS發出了警示信號。加州坎貝爾Moss Adams會計事務所的國際稅務專家克里斯蒂娜‧巴拉德(Christine Ballard)稱,即便稅款應該退回,這筆錢可能也很難拿到。

對于故意逃稅的人,他們要付出的代價會更大,包括數倍于賬戶金額的經濟處罰甚至是牢獄之災。美國官員希望Fatca能使這些人更容易被找到。紐約律師事務所Kostelanetz & Fink的律師布賴恩‧斯卡拉托斯(Bryan Skarlatos)處理過數百件海外賬戶持有者自首事務,他指出:“該法案是為照亮黑暗的角落而制訂的。”

專家們稱,再怎么高估Fatca的影響范圍或革命性內容也不為過。巴拉德指出:“Fatca是一張用以在世界各地強制推動透明度和減少逃稅行為的羅網,它影響了國內與國外的數百萬美國納稅人。有些人是有意逃避美國的稅收,而其他許多人則是不了解相關的復雜規定。”

該項法案帶來的巨大變化已經能夠感受得到。近20個國家或行政轄區,其中包括瑞士、開曼群島和澤西島等長期以來的避稅天堂已經與美國簽署或接近簽署協議,以更加方便地按照Fatca框架轉交稅收信息。此外,另有包括以色列和新加坡在內的約30個國家或地區正就此進行談判。中國已朝著達成協議的方向采取了試探性舉措,香港也在夏季頒布了可能有助于達成協議的法令。

為什么這些國家和地區愿意協助IRS?獲得自由進入美國市場的機會是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是,有時候美國官員也會“互惠地”向其他國家提供可能利用美國作為避稅之地的該國公民的信息,例如墨西哥就與美國簽署了Fatca雙邊協議。不過,美國財政部官員也表示,他們不會把相關信息提供給可能會濫用信息的國家。

對于有海外關系的數百萬美國納稅人而言,Fatca提醒了他們山姆大叔的影響力有多么深遠。大多數國家不會向不住在國內的居民的海外收益課稅,但美國觸及全球的稅收體系會。美國對公民的定義頗為廣泛,包括在美國出生的人以及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這讓問題變得更加復雜。

由于Fatca的實施,有些旅居海外的美國人表示他們發現辦理金融賬戶或持有賬戶變難了。紐約Raich Ende Malter會計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托馬斯‧魯塔(Thomas Ruta)說,他知道有一些在瑞士、瑞典、澳大利亞、荷蘭和加拿大生活的人遇到了這樣的困難。該事務所為數百名國際客戶提供咨詢服務。

另外一些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者則正考慮斷絕與美國的官方關系。2011年,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的人數達創紀錄的1800人;而按照現在已報告的這類人數量的增長速度,今年的人數將會達到2011年的兩倍,何況還有更多沒有報告的。

Fatca能實現其遠大的目標嗎?在紐約為花旗集團(Citigroup)的花旗私人銀行(Citi Private Bank)提供咨詢服務的稅務總監安東尼‧切塔(Anthony Cetta)認為它能。許多專業人士也表示贊同,盡管他們認為西歐將較亞洲更早實現透明化。他們說,律師總是會尋找漏洞,但是尚未發現明顯的大漏洞。

專家們還指出,Fatca的方式將在全球推廣開來。在今年4月,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國宣布,它們打算相互交換類似Fatca的信息。到6月初,已有19個國家簽署了該計劃。英國還在籌劃與根西島、直布羅陀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屬地及海外領地交換信息。

克里斯坦森說,這些舉措的結果是“納稅人不得不自問,‘我為什么要辦理海外賬戶?我真的需要嗎?’”

針對擔心新執法制度的海外賬戶持有者,下文介紹了專家們的一些建議。

假如你有海外關系,就應該尋求專業人員幫助,了解什么必須向IRS申報,什么不必申報。

這些問題很難了解,特別是在一開始的時候。許多有海外關聯的美國納稅人至少應提交兩份申報表。其中一份是海外銀行賬戶申報表(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簡稱“Fbar”),納稅人應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把它提交給財政部一個專門的部門。

另一份是“8938申報表”,是Fatca要求用來申報海外金融賬戶的,它與納稅申報表附在一起。IRS在其網站(www.irs.gov)上將這兩份表單的要求進行了對比,這是非常有用的。

這兩個申報表的區別很重要,但又很微妙。Fbar的申報門檻是10,000美元,適用于所有賬戶的總額。“8938申報表”的申報門檻更高而且變化也更大:住在美國本土的單身人士的申報門檻低至50,000美元,而針對住在海外的夫妻的申報門檻則高達600,000美元。這些數額不根據通脹進行調整。

“Fbar表”會要求納稅人申報非直接收益,比如對某個賬戶的簽名權限,而“8938申報表”主要關注直接持有的財物,但它要求申報的資產類型往往也更多。

這兩類申報表都不要求納稅人申報藝術品、房產或直接持有的外匯。但是你還是要小心其中的特別之處: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稅務專家伊夫琳‧卡帕薩基斯(Evelyn Capassakis)稱,在法國的許多業主將他們的房產納入某個法律架構,而這可能會導致必須要在“8938表”中申報房產。

雖然保險箱不必申報,但它們往往都是與可能要申報的銀行賬戶掛鉤的。

遵守規定會給許多人帶來新增成本,但有益的建議不一定都是價格不菲的。例如,H&R Block有一個專門針對海外納稅人的網站(expats.hrblock.com),并且擴大了面向他們的服務范圍。

想想以往的非合規行為是否是“有意的”。

這是稅法中考量是否施以最嚴重的懲罰及非合規行為是否違法的關鍵標準。對于海外賬戶持有人而言,有意行為的證據可能包括:在知名的避稅天堂持有賬戶;將賬戶分別或同時隱匿在信托機構或基金會,以及將賬戶從一家遭到審查的機構轉到另一家被認為審查更松的機構。

IRS針對此類納稅人制訂了一項長期持續的海外賬戶自愿披露計劃(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它會對自首的納稅人征收高額罰款,但不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無意的”偷漏稅行為現面臨艱難選擇。

專家稱,在幫助那些并非有意偷漏稅但實際沒有申報的美國納稅人變得合規方面,IRS的行動一直遲緩且不足。這些人是一個龐大的群體:美國國務院估計有720萬美國公民旅居海外,其中有許多人肯定有需要申報的銀行賬戶,但是2012年總共只有825,000人填報了“Fbar表”。

Fatca的申報規定將使這些未申報者面臨壓力,但許多人會面臨艱難選擇。有些人選擇放棄綠卡或公民身份,但是這意味著斷絕關系,而且可能還要繳納“退出稅”。想要保留美國身份的人可選擇在未來遵守規定,但這并不能讓過往的問題不受追究。

不過,旅居國外的群體已就他們的困境提出了強烈抗議。斯卡拉托斯律師稱,海外居民龐大的絕對數量可能會促使IRS采取措施讓他們更容易成為合規者。2012年,美國官員就加拿大方面的壓力采取了應對措施,減輕了某些在加拿大生活的美國人的負擔。

密切關注海外養老金計劃。

雖然這些稅收法規免除了海外社保類項目的申報義務,但其對社保的定義并不包括其他多種保險計劃,比如澳大利亞自主管理型的“養老”基金。

此類計劃或許要繳納美國的稅收或是要申報信息,或者二者皆要。普華永道的卡帕薩基斯指出,某些海外養老金方案,比如加拿大的養老賬戶按照雙邊條約規定不必繳稅,但是還是得在個人的美國報稅表上申報。

信托基金成為目標。

Fatca的中心目標之一就是要“揪出”對IRS及其他方面隱瞞資產的海外信托基金,這并不是什么秘密。邁阿密Cantor & Webb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史蒂文‧坎托(Steven Cantor)常常為跨國家庭提供咨詢。他認為,由此一來,對個人而言,“信托基金是(Fatca中)最復雜、不確定性最大的方面”。

坎托及其他律師表示,該法案甚至會要求,如果某個海外信托基金的受益人持有美國綠卡或是美國公民,哪怕他或她并不知道這個基金,或者沒有從這個基金收到過錢,���要進行申報。

坎托稱,盡管如此,巧妙的規劃可減輕合規負擔并避開30%的代扣稅率。此外,它還可避免暴露信托基金非美國受益人的身份。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blogs/society-watch/%E7%BE%8E%E6%96%B0%E7%A8%85%E6%94%B6%E6%B3%95%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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