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申請到舊金山的第一晚,我們住進了市區裡的旅館。放好行李出去吃點東西,已經晚上十點了,卻發現街上的流浪漢出奇得多。從旅館的價位和過往行人的衣著看來,這裡不可能是治安不好的區域,但為什麼流浪漢、乞丐和「看起來怪怪」的人這麼多呢?

「如果你們走在街上,看到這種怪怪的人從你們身邊走過,就要特別注意,即使已經擦肩而過,也要用餘光瞄一下,看看他有沒有尾隨你。」這是女兒兒子八、九歲,有機會自己一個人在路上走的時候,我對他們說過的話。

我喜歡用「嚇」的方式來教孩子小心嗎?不是的。因為我自己小時候,也受過這類社會邊緣人的「襲擊」,不是很嚴重的事,卻一輩子忘不了。

小孩的警覺性不高,七、八歲的孩子如果你不明確指出怎樣的人是「怪怪的人」,他們都會一視同仁。一邊走一邊唸唸有詞、衣著不整眼光閃爍、衣衫襤褸衣不避體的……,我全都會特意叫孩子看上一眼。我無意歧視人,但父母卻必須教會孩子「如何保護自己」,避免受傷害。

第二天一大早七點,上班的人潮都還沒出現,舊金山的市區就已經有人開始在乞討。我們正準備走進一家此地有名的麵包糕餅店,櫥窗裡各式各樣的新鮮麵包,排放得既講究又漂亮,美麗程度不亞於名牌包包精品店;各類現做的三明治,夾有起司、火腿、煎蛋、生菜等多樣的選擇,當下真希望自己像牛一樣有四個胃,才容得下貪心二字。

但我們還沒走進店門,老遠就看到了一個手腳臉頭髮,全身都黑麻麻的女人,在早餐店門口的人行道上跟過往的行人伸手乞討,嘴裡不停地說著同樣的台詞,「Please give me a dollar.請給我一塊錢。」、「Please give me some food.請給我一些食物。」、「Please give me a bread.請給我一片麵包。」

我一直沒有給乞丐錢的習慣,所以遇上乞丐時,我只會從旁邊走過。我沒錢給乞丐嗎?我有。我沒時間停下來掏出零錢嗎?我也有。但是我都沒這麼做;而且也沒人告訴我,我該有愧疚感。雖然有一種說法:給乞丐錢只是在鼓勵他們不努力而已。但這種說法我也並不完全同意。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造成要靠乞討為生,往往原因很多,不能一概而論。

當我們在點餐時,她的乞討聲不絕於耳。其實她離店門口還有五公尺的距離,但店主卻出聲趕她,希望她走遠一點。

豐盛的早餐陸續送來,我在取刀叉時瞥見了收銀機後牆上的一張公告。「姊姊,你知道為什麼老闆要這麼寫嗎?」我很喜歡在日常生活中找「謎語」讓孩子猜。

We reserve the right to refuse to serve anyone.(我們有權拒絕賣東西給任何人)。姊姊弟弟都想不出來,為什麼早餐店的老闆要這麼說話。「那不是很不禮貌嗎?」

「如果你是這家店的老闆,當全身髒兮兮、臭臭的乞丐,用剛剛討到的錢來買你的食物時,你會賣他嗎?」

「為什麼不?他有錢啊。」姊弟異口同聲。媽媽只好再說:「那如果是一個喝得醉醺醺的人,要進你店裡用餐,你會不會替其他的客人覺得不舒服呢?」(這樣的說法,是有些憨直,因為誰都想當好人嘛。但老闆的責任之一,就是要照顧到多數客人的感受。連國家福利都無法照顧好的人,我們可以要求別人一定都要當好人,去幫他們嗎?)

「你們等會兒誰出去給她幾塊錢?」媽媽突然這樣問孩子。雖然是六月底的暑假,舊金山早晚的溫差卻好大,對不習慣寒冷感覺的台灣人來說,那冷,簡直就是冬天了。這麼冷的早晨,再對照送到我們面前的豐盛美味食物,我突然有股衝動,想打破自己的「慣例」。

「好好好。」孩子連聲說好。孩子天生都是善良的。

但媽媽心裡還有個好大的疑問,於是話鋒一轉問了孩子:「他們為什麼不去工作呢?」

「對啊。」弟弟的眼裡這時才出現了大大的不解。面對社會邊緣人,小孩心裡一般都只有害怕和同情。

「他們會不會是因為沒辦法工作?」我忍不住幫忙找藉口了。

十一歲的弟弟卻很不服,理直氣壯地說:「怎麼會沒辦法工作,我都可以工作了。剛剛那個叔叔的工作,我就可以做。」他馬上聯想到剛剛在早餐店狹窄走廊上與我們擦身而過的年輕人─一大清早,他正將沈重的可樂,一箱箱從大卡車上卸下來抬進店裡。而且他可能還有十家同樣的店要去。

呵呵,人家是一箱一箱地抬,你卻是一瓶一瓶地拿,這也叫工作,是嗎?媽媽心裡覺得好笑,但卻沒有開口取笑孩子,因為我打心底佩服他,小小年紀就有不向命運低頭的想法。

「如果是老弱病痛的也罷。」媽媽又補充了一句。二十四小時內我們見到的乞丐,幾乎都是壯年的。有的看起來根本是身強力壯,可以抬起三頭牛似的,但他們還是坐在地上,站在街角,沿街乞討。「為什麼?」

對媽媽來說,這真是個無解的難題啊。

後記:

「乞丐,都是生病的一群人。不是身體生病了,就是心理生病了。」我對孩子說,「不然,怎麼會不去工作,而寧願乞討呢。」對於生病而無力維生的人,如果你想給一點錢,不要想太多,就給吧。

「舊金山的晚上,連夏天都冷成這樣,他們都露宿街頭嗎?」以我的成長環境,很難想像他們要怎麼生存。

晚上打烊後的餐廳門口,一張大大的白報紙,上面大剌剌、無遮掩地放著一堆食物,有披薩、麵包,中間還散落了些生菜;乍看之下,很像侍者剛送上的餐點,不同的是,一個放在桌上,一個放在地上。

「這是店家特意留給流浪漢吃的嗎?」第二天一早,我好奇地帶孩子轉過街角,到同一地點去查看「食物是否還在」?清潔溜溜地,一點食物的痕跡都沒留。這些食物真的是餐廳特意留給流浪漢的嗎?我希望是。


本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blogs/culture/乞丐��誰的責任-112801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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